招生对象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4 09:13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73-83641538
  • 学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2022年嘉兴南湖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报名条件与办法
第十四条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有一定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中学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各科目成绩均为D等及以上;
3.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达到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4.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2022年选考科目要求;
5.我校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学考成绩,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的“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等级成绩或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等级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

2022年嘉兴南湖学院专升本招生政策十问十答

答:同时符合免试专升本申请条件和普通专升本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免试专升本中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普通专升本录取。兼报的考生须参加3月26日举行的全省统一考试。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高职高专毕业当年或退役后一年内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时总分加20分参加统一录取。

2022年嘉兴南湖学院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2021年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章程

3.按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自治区),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组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先后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2020年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章程

(一)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其中对执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进档考生按所投档专业(专业大类)进行录取;对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学校对面向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的招生专业(专业大类)设定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专业大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专业大类)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与填报专业不符的,学校均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江苏省: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三)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2019年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章程

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课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第二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2018年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章程

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2017年嘉兴南湖学院招生章程

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予以退档。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予以退档。
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2017年嘉兴南湖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1.浙江省各级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规定的报考要求。

2017年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章程

上海市执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组投档结果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予以退档。
(二)其他省份: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排序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剔除加分),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符合未满计划专业报考条件的,原则上予以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予以退档。
其中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