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我校单招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招生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第四章报考条件及方式
第十二条符合湖南省2022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名我校单招。
第十三条“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与我校考试时间不冲突的学校报考。我校实行“院校一志愿第一专业优先录取”的原则,特别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第十四条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之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服从专
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中职、往届高中及同等学力考生因各专业组职业测试内容不相同,只允许在同一个专业组,内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填报专业组三(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专业)不得调剂专业,不区分考生类别。凡在报名系统中不按要求填报专业的均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考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填报我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