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高中毕业生,可在对照报名条件的基础上,申请南京师范大学自主招生。
三、报名条件
对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具有鲜明特长及培养潜质,相关学科成绩一直在年级中名列前茅,且具有如下显性成绩之一:
(一)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信息学、生物、化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
(二)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取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