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
1、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2、2015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分公办批次、民办批次录取。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
学院录取时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所规定的录取规则进行,结合2015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专转本”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志愿,从符合报名条件,达到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对已被录取但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将取消录取资格。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院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学籍管理、证书与就业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转出和接收手续。“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取得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籍的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证书,注有“专科起点本科”字样,并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具印;对符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者,授予普通全日制相关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