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拥有近千亩校园和万人规模,总建筑面积23万余平方米,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南开大学滨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滨海学院持续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落实视察南开大学时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天津市有关高等教育特别是独立学院的指示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学生培养,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提高教学质量,主动适应国家特别是天津市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凝练学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学院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的整体提升。
滨海学院秉承南开大学“允公允能、日新月异”校训,弘扬“爱国、敬业、创新、乐群”传统,传承南开大学优良学风、校风,坚持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多样化成才需求为前提,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导,促进学生“公能”兼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着力打造以应用型本科教育为基础,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先导,以科学研究和国际化为支撑,以培育塑造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的具有滨海学院特色的高水平独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