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85分,并提交毕业学校的课程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须在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在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包含的期刊上发表2篇署名为第一作者且与所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不包括综述及个案报道)。
④近五年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同等学力人员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必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毕业证、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将不予准考。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二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