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我院普通类(除艺术类)各录取批次的选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为CC(含)以上,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艺术类考生7门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三)浙江等新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四)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院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五)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