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宁夏理工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4 07:39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0952-2210016
  • 学校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

2019年宁夏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考试报名通知

二、报名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对象为全区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毕业生,即2016级专科学生;报考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近,不能跨专业报考。
注:如有不及格科目则不可参加专升本考试报名。

2018年宁夏关于做好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报名与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高职(专科)院校须在2018年3月13日前,按照《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和各本科招生院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专业基础课选拔考试和推荐。专业基础课选拔考试科目依据《2018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及专业基础课目录(参考)》(附件1)执行。推荐考生比例按本校当年专科毕业生的30%确定,推荐考生报考资格要严格审查,防止跨专业报考、冒名顶替、重复报考和弄虚作假,推荐考生名单须在院系和学校进行公示。各高职(专科)院校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的学校管理系统生生报名账号,下载打印《考生报名通知单》,按报考科类、专业分发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凡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并被推荐的考生,凭《考生报名通知单》于3月14日8时至16日18时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电子照片标准》(附件2)的要求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上报。
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时,各高职(专科)院校统一打印出《宁夏2018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报名审查登记表》(简称:报名审查登记表),指派专人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在学信息、专业课考试成绩、报考院校及科类、报考专业志愿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经进一步审查,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与规定的,在网上点击“确认通过”。考生在《报名审查登记表》签字确认。各高职(专科)院校由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报名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各高职(专科)院校保留一份,另一份在录取结束后和原高职(专科)档案一并转入招生院校。

2017年宁夏理工学院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条 招生对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统招入学的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017年宁夏理工学院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报考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身体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五官端正,无视觉、听觉、发音器官及肢体疾病,且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专业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报考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无色盲、色弱等。

2017年宁夏理工学院高职(专科)自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报名条件:已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现场报名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2017年宁夏理工学院高职(专科)分类考试自主考试招生章程

第四条 报名条件:已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第五条 现场报名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2016年宁夏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政治思想合格,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016年宁夏理工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招生对象
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统招入学的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2014年宁夏理工学院本科试点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
本科转型“3+2”试点(以下简称“试点”)自主招生对象为统招入学的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优秀毕业生。

2013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三)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学历学位证书发放情况、招生计划编制原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录取期间的调整计划使用原则和办法、学费标准等。具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的院校还应公布相应招生类型的报考条件、选拔程序、考核方式与内容及录取规则等。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宁夏理工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