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专科)院校须在2018年3月13日前,按照《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和各本科招生院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专业基础课选拔考试和推荐。专业基础课选拔考试科目依据《2018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及专业基础课目录(参考)》(附件1)执行。推荐考生比例按本校当年专科毕业生的30%确定,推荐考生报考资格要严格审查,防止跨专业报考、冒名顶替、重复报考和弄虚作假,推荐考生名单须在院系和学校进行公示。各高职(专科)院校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的学校管理系统生生报名账号,下载打印《考生报名通知单》,按报考科类、专业分发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凡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并被推荐的考生,凭《考生报名通知单》于3月14日8时至16日18时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考生电子照片标准》(附件2)的要求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上报。
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时,各高职(专科)院校统一打印出《宁夏2018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报名审查登记表》(简称:报名审查登记表),指派专人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信息、在学信息、专业课考试成绩、报考院校及科类、报考专业志愿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经进一步审查,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与规定的,在网上点击“确认通过”。考生在《报名审查登记表》签字确认。各高职(专科)院校由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报名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各高职(专科)院校保留一份,另一份在录取结束后和原高职(专科)档案一并转入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