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
2. 身心健康,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
4. 考生须持有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硕士研究生学位证(应届生迟须在入学前持证),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见本条款7。
5. 报考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若报考研究方向
01-05(详见专业目录),报考专业与需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临床医学二级学科范围内);若报考研究方向06,报考专业与需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范围内)。
6.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1-4条件外,报考专业需与其硕士毕业专业相同(包括二级学科、三级学科专业,须附证明材料),且符合以下要求:
1)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应届生须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晚于入学时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往届硕士研究生需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进行报考;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往届硕士研究生,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现从事专业的职称证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