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报考对象及条件: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
第十五条报名:2022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1年12月27日-31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均多可以选报三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