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山东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公费生招生:①热爱所报考专业及将来从事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②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夏季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规定的低录取控制线。③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公费师范生协议,保证毕业后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④身体健康,报考公费师范生要具备认定教师资格的身体条件等。
优惠政策:公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准拨付高校。其中生活补助经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000元,学校按每人每月(共10个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标准足额发放。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步提高经费拨付标准和生活补助标准。公费生应按协议就业,由相关部门根据协议规定落实工作岗位,有编有岗,违约者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