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其中具有运动专长的考生(限田径或乒乓球),还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该专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需在考试报名前)。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与我校单独招生专业相关的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网上报名后考生可直接向我校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