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山东警察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31 03:17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82606000
  • 学校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4号

2019年山东警察学院考生报考流程和时间安排

凡参加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全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于6月28日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wsbm.***,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请查看《2019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我院录取批次为提前批)。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我院预分计划,在生源范围内,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我院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生名单,并于6月30日前通过官网公布,网址为:http://www.***。
考生须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考察材料和三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同时填写《患病经历和有关情况说明》。
生源地面试体检体测时间、地点安排

2019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
2.山东省户籍,未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招生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
1.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政治进步、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2.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
3.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019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六条 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山东省户籍,未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第十七条 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十八条 考察。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政治进步、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第十九条 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
第二十条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018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为1150人,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七个本科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它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山东省户籍,未婚,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
第十六条 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政治进步、作风正派、品行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第十七条 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八条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z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z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015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2015年计划招收学生1150人。其中本科850人,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和公安情报学六个专业;专科300人,设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刑事科学技术和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它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山东省内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和面试,政审、面试合格。
第十六条 政治条件。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政治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第十七条 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体检不合格论。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
2.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第十八条 体能条件。凡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见下表:

2014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 2014年计划招收学生1200人。其中本科900人,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和交通管理工程五个专业;专科300人,设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刑事科学技术和交通管理工程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它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山东省户籍,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和面试,政审、面试合格。
第十六条 政治条件。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政治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第十七条 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体检不合格论。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2.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第十八条 体能条件。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见下表:

2012年山东警察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
第十二条2012年计划招收学生1000人。其中本科700人,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三个专业;专科300人,设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其他专业文理兼收。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招生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山东省户籍,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0年9月1日后出生)。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五条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和面试,政审、面试合格。
第十六条政治条件。报考山东警察学院的考生,须政治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第十七条身体条件。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身体匀称。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体检不合格论。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2.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
3.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两耳无重听,无口吃,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第十八条体能条件。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且成绩合格。测试项目和合格标准见下表: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山东警察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