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改革试点。院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校提前招生简章,明确本校报考条件、文化科目要求、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咨询方式、收费标准、监督机制、申诉渠道等,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
院校应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科类可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和艺术类。2017年以前参加试点的院校,招生规模为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30%—50%,其他院校为10%—30%。经批准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均可申请参加提前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申请批准后可转为统招计划。
已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全部7门科目成绩且D级不得超过3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测试。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至20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和6个专业志愿。院校须于2月25日前完生资格审核工作。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省内少数院校可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民政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暂不作统一规定,是否需要参加文化测试及相关录取要求由试点院校自主确定。试点院校名单详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