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护理专业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报考护理专业的基本条件:仪表端正大方,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善于沟通有爱心,身高155cm以上,无吸烟、纹身等不良习性。
(2)护理专业体检要求: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学生负责、维护学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对学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补充要求。
(a)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