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2-26 09:15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0591-83843292
  • 学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软件大道89-1号

2021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元制”项目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
四、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不含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需提供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
3.高职院校合作企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成员单位的员工,并在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截止2021年9月30日,应届中职学校毕业生顶岗实习时间可计入工作时间),需提供劳动合同、顶岗实习协议、社保缴费凭证(或银行工资流水单)等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2021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3.2021年已被高校录取(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专升本、普通高考、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等)的人员;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019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元制试点”项目招生章程

四、招生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须为试点高职院校、专业对应合作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截至2019年5月31日在合作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3)已被2019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已被2019年我省“二元制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9年普通高招的录取。

2014年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章程

四、招生对象
符合《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考院普〔2013〕20号)规定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校)毕业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