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对象
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对象为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
〔2018〕15 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在岗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广东省1 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也可报考。
2019年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报名参加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
六、报名条件
(一)考生具备以下条件者,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的1个专业进行填报。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 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以及累计具有我省1 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
3.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