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3-06 04:40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4-86609918 024-86609919
  • 学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2021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高职扩招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A类)、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D类)、基层在岗人员(E类)等均可以报考。

2021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资审、确认、缴费与报到
(一)招生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新生报到入校后,将统一组织体检。

2020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在岗职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报考。已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2020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资审、确认、缴费与报到
(一)招生条件
1、已报名参加辽宁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情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新生报到入校后,将统一组织体检。

2020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具有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高中及中职考生。

2019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2019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2018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资审、确认、缴费与报到
(一)招生对象
取得辽宁省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省内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对口升学”(即中专、职业高中和技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应往届毕业生和取得同等学力的社会考生。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考说明

招生对象:凡符合高考条件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均可通过填写高考志愿表报考我院。
录取方式: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录满为止。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对象:凡符合高考条件参加全国统-高的考生均可通过填写高考志愿表报考我院。
录取方式: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