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8 15:33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 0416-7911222 3349722 3349700 3349782
  • 学校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2号

2022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我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我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我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从2022年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报考内蒙古民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族大学(蒙语授课)专升本考生应是我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2021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021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报名工作通知

一、报名条件
1.我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我校应、往届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毕业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免试入读高职升学的毕业生,其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3.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高职升学(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安排适量高职升学(专升本)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2020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对象和计划

关于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对象和计划的说明
一.招生对象
高职扩招设A、 、C、D、E五个类别,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类计划主要招收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C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D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E类计划主要招收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在岗人员等。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C类、D类、E类计划。

2020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注册入学条件
(一)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参加2020年辽宁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020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对象
(一)参加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参加2020年辽宁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019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三、注册入学条件
(一)参加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参加2019年辽宁省中职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019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对象
(一)参加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参加2019年辽宁省中职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017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高中生适用)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017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中职生适用)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016年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高中生)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高中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