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在岗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工作人员(农技、水利、电业、畜牧等),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等均可报考。
十三、授课形式:针对不同招生对象,单独编班,个性培养,分类教学,分类管理,采取弹性学制和线上线下结合、多元化教学模式。
十四、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新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收费标准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相同。我院专业学费标准5000元/年,住宿费:600—1200元/年。
十五、资生政策: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以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确认为准),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金资助(以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终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