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报名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8年3月5日8:30―3月7日17:00,根据我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填写报名信息。
第十二条2018年3月8日至3月16日申请就读我校的考生须到我校建工路校区招生办办理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手续,签订《考生承诺书》,填写《陕西省建筑职工大学2018年分类招生报名信息表》,并领取分类考试招生考试准考证。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1\*GB2⑴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