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29 06:35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021-58312059
  • 学校地址: 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158号

2022年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2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院2022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毕业生,可申请保送入学资格,学校将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相关综合考核。
1.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8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2020年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60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