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参加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分类考试。

2020年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020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五、招生对象:已参加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2020年中职扩招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2、面对分类考试招生对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3、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考试并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9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六、报考条件:
(一)具有我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中职)阶段毕业生。

2019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对象
1、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2019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五、报考条件
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皖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村两委干部、新型职业农民,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阶段毕业生等群体。(以下均统称“考生”)。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扩招考试招生报名。

2018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四、招生对象:已参加安徽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取得当年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报考。
1、面对各类分类考试招生对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考试并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7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四、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1、面对各类分类考试招生对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考试并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016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本科自主招生与高职自主招生区别

招生对象不同
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按分数录取的一种补充,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
高职自主招生的对象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并已参加2016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2016年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四、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中职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退役士兵、农民工、企事业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
1、面对各类分类考试招生对象,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录取。当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录取。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考试并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