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更新日期:2025-05-06 01:09
  • 学校类型: 民办学校
  • 联系方式:81483456
  •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郊东仪路162号

2020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报考指南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0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2019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十条招生对象
1.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2.已报名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必须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之间,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8:00至3月22日18:00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

2018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2017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1.招生对象: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2.考生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6日17:00之间,通过省招生办设立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cn)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3.报名确认:凡申请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在省招办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名后,考生分别于2017年3月18日或3月25日在我校招生办进行现场确认、面试及考试,现场确认必须携带本人1寸照片2张、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报名信息,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同时领取我校测试科目准考证。

2017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2017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公告

?就业率保持90%以上 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普高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三校生)。

2016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十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2015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凡已参加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对象为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我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申请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评价入学,经考核正式录取后可不再参加高考。

2014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2013年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