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聘用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23日至1998年3月23日期间出生)。定向选聘在岗大学生村官和报考南疆四地州岗位的,年龄放宽到32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3月23日至1998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全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