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生对象:经批准开展云南大学中高衔接招生的各学院、学习中心和相关中职学校相同(中职与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按中职专业群与高职专业对应确定)专业的年满14周岁在籍在校一年级学生,不得跨专业进行招生,不得招收二、三年级在校生。其中,报读中高衔接护理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经过省卫计委、省教育厅联合审批备案的中职学校中职学籍,且中职就读专业必须是护理专业;报读中高街接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必须具有经过省教育厅审批备案的中职学校中职学籍,且中职就读专业必须是学前教育或相近专业。
3、招生对象:经批准开展项目招生的高职院校对口衔接专科专业的在籍在校一年级学生,不得跨专业招生,不得招收二、三年级在校生。
3、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相同或相近专业的高等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由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供现有学历证明材料及身份证明,可报读相关专业进行学心。
3、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高中、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毕业证书的,由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供现有学历及身份证明,可报读相关专业进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