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报考条件:符合浙江省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或中职毕业生。
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必须满足如下要求:女生身高160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3cm(含)以上。
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于3月1日9:00~3月29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cn)提前招生系统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招生计划表中规定的入围比例划定校考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线,入围考生有资格参加校考综合素质测试。
普高招生考生依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折算后的分数(折算规则详见第十条),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线。
若某专业入围线上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同分考生一并入围。若某专业报名人数未达到该专业规定的入围人数,则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未参加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或者技能操作考试不合格不予入围,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入围。
我校将在4月2日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公布各专业的入围分数线与入围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四条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分别按照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两类招生对象录取。
第十五条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备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1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顺延考生均为“备录”名单。若出现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的情况,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递补录取。考生未参加我校提前招生报名、缴费、网上确认、校考等任一环节,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高招生考生按素质特长分、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考折算成绩、学考单项成绩进行排序录取,学考单项成绩排列顺序: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技术、历史、化学、地理、生物、物理。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优先;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按素质特长分、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排序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若专业报考人数不足该专业招生计划的110%,则按照报考该专业实际参加校考人数的85%录取,采取四舍五入取整,以计划数为上限,不再设置备录考生。
第十八条经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第十九条拟录取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选择我校作为录取院校。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状态后方可登录平台进行录取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学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校根据公示结果形成终录取名册,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则可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或单独考试招生统一考试,不影响其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