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更新日期:2025-07-28 08:50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联系方式: 0574-88222564 0574-88224232
  • 学校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南区)鄞县大道东段888号

2019年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 报名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幼儿园在职教师,2019年各类高校招生考试中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报考。非本省户籍在浙务工人员也可参加此次扩招报名。详细报考条件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93号)精神执行。2019年在各类招生考试中已被各类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报考;当前已在各类高校(包括高校)学习的在籍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报名信息网上输入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问报考和录取办法

答:招生对象分二类:普通高中毕业生及中职毕业生(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
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省份为:浙江、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四川、甘肃等15省市,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列入各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应批次进行录取。浙江省第三批次录取,文、理兼招,其他省份招理工类。
中职毕业生(单考单招)招生省份仅限浙江省,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招收已获得药学类别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普通高校单考单招考试形式为3+“X”,“X”为相应类别的专业综合考试。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