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报名条件、报名方式及录取规则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9年单独考试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且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的中职毕业生。
2.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浙江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执行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考生,我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4.已被2019年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或者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
第八条 报名方式 1.申请与公示: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向所在中学(以下简称“中学”)申请填写《2019年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