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报名对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申请院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4月30日9:00至5月8日17∶00,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在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观看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第十三条 测试内容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对“三校生”及其他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使用文化素质计算机测试校际联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成绩,两项测试均实行校际联考,我校将不再对“三校生”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第十四条 测试报名时间 考生须于2020年5月17日8:00至21日18:00,登录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校际联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