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考调对象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2.热爱事业,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能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谨笃学,与时俱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
1.学历: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2.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指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适当放宽,其他年龄段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3.报考人员须符合所报考考调职位全部条件。4.报考空岗考试被录取的教师须在学期结束后上岗。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执行。6.报考人员工作年限、年龄及毕业证书取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5年5月31日。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