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改革试点。院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校招生简章,明确报考条件、技能考核或面试办法、录取规则、收费标准、监督机制、咨询方式、申诉渠道等,招生简章表述要准确、规范、清晰,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考生。院校须于2020年1月12日前将招生简章(含招生专业和计划)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院校应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自主、科学、合理地安排招生专业和计划,招生科类可为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和艺术类,招生规模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总计划的50%。经批准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申请参加提前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为统招计划。
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0日至22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院校于3月10日前完生资格审核工作。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精神,省内12所高职院校(附件1)可采取单列计划、单独考核、单独录取的办法,开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试点工作。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20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附件2),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是否需要参加文化测试及相关录取要求由相关院校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