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者,报请上级招生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新生体检复查发现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上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五、新生入学后,按国家统一规定办理医疗保险。学生也可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为体现我校“阳光工程”,更好地帮生解决困难,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到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确认签章。报到时,随档案、录取通知书等资料一同交给所在学院。
七、学校设有奖贷助勤补免偿“七位一体”的奖励和体系。在国家和学校奖金之外,学校每年增设200万元新生入学奖金,奖优助困。其中100万元奖励高考分数较高的优秀新生,对获得入学奖学金者,学校将及时通知到新生本人,并请提交本人电子版照片,用于制作光荣榜;10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为生活困难的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
八、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质量价格监督部门及吉林省教育厅、卫生厅等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为防止各种传染病,黑心棉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流入校园,新生报到时学校将统一购买吉林省教育厅、卫生厅、质监局所指定的正规厂家的行李用品,包括床上用品、床垫、暖瓶、脸盆、塑料凳等物品,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