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具有我州户籍、在我州初中就读并获得国家义务教育学籍网统一学籍号的中考考生(含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八年级学生,下同),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具有我州户籍但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考生,应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审核、注册新学籍后,在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州初中就读并获得统一学籍号的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享受我州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因故未参加我州2013年及以前中考地理、生物考试(简称“地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县市教育局审批后,可以报名补考,成绩计入2014年中考总分。已参加过地生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4年的地生考试。
(二)报名资格
报名点由县市教育局按照便捷、安全的原则设置,原则上各初中学校均应设置报名点。资格审查由报名点学校负责,县市招办监督。资格审查包括审查考生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初中学籍等材料原件,并留存有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备查。报名点汇总资格审查名单,由报名点负责人签名后报县市招办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