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及录取办法(试行)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1]19号)文件精神。2021年我院三二分段试点班相关报名条件及录取办法说明如下:
三、报名条件
1、中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广东省户籍或符合广东省各地“中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并参加广东省2021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高职学段招生对象为对应试点中职学校(技工学校)试点专业试点班具有正式中职(技校)学籍且符合高职阶段招生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
3、具有正式中职(技校)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非广东省户籍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