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1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考生入学资格审查由招生院校负责。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一)报考办法及缴费
高职单招报考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9时至3月14日17时。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任一考试类(本实施方案为“考试三类”),但不可报考对口计划。
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对口”的考生,可报考对口计划也可报考统考计划。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选择高考报名时本人所选的对口专业类;如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本实施方案为“考试三类”),则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不折算学考成绩。
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选择考试类,并向考试类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0〕1851号)执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但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考生缴费后,不能再更改考试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