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2-04 07:24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常州建设分院)前身为国家级重点中专
  • 联系方式:0519-83277594
  • 学校地址:常州市花园新村西大袁家塘55号

2022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江苏省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考生已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且满足下列条件:
1.报考普通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中“合格”科目6门及以上。
2.报考艺术类专业,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中“合格”科目5门及以上。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
⒉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合格性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合格性考试科目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普高招生普高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考核方式:按各省考试院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学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统一考试。
第十五条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征平志愿专业计划

一、报名条件
凡是参加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且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初中自主招生常州市五年制高职自主招生章程

三、招生范围、对象及报名基本要求
1.招生范围: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武进区和经济开发区。
2.招生对象:具有2021年常州市中考报名资格的学生。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中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提前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2参加2021年菁通高考报名
2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井取得成绩。合格性考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相关合格性考试科目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2020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中提前招生章程(招生代码1255)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已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2020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全日制社招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

三、招生对象
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江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