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报名考试 第十二条已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且符合学校报名条件的均可报考。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成绩,且要求10门科目中至少要求5门“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需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未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得报考提前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时,每位考生向1所院校提出申请,可申请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第十四条学校商务英语专业仅面向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十五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5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用相关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不再单独举行校测。普通类专业录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之和+政策性加分;艺术类(美术)录取总分=10门合格性考试成绩之和+艺术类(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性加分。合格性考试成绩换算方式:合格对应分值为10分,不合格对应分值为6分。
第十七条政策性加分办法按《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执行。同时,学校对体艺特长生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具体要求见下表。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将各项证书、证明材料电子稿于3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请备注好考生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