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山东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3 08:46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
  • 联系方式:66773226
  •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2021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招生专业与计划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2021年山东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四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2021年山东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四章 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2020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未缴费考生补缴费用的通知

报名费用补缴范围:符合学院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且已经参加报名的考生。

2020年山东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第十一条招生范围。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
(1)春季高考类别考生报考时专业大类须对应一致,不能跨专业大类报考。夏季高考类别考生不能报考。
(2)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注1)仅限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不限)报考,其他类别考生报考不予录取。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只能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注1),报考其他专业不予录取。
(3)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注2)仅限退役军人考生(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不限)报考,其他类别考生报考不予录取。退役军人考生只能报考药品生产技术专业(注2),报考其他专业不予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4.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5.申请免试的考生,春季高考资格的专业大类、填报志愿的专业大类与获奖的专业大类三项完全一致,且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该专业,填报其他志愿顺序无效。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二者缺一不可。
第十二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9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四、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9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五、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8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7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6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考生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则参考本章程附件:《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2016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四)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招生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已经参加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山东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
(二)考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3米以上,男生1.75米以上;视力要求:无色盲色弱,任何一眼矫正视力达到4.8及以上,矫正镜片度数小于800度。
(五)对考生其他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山东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