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条件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以上四所院校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以上两所院校简称公安现役院校):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品行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相关公安工作所要求的条件;
3.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为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4.报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的考生应为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政治面貌应为党、团员;边防管理、边防指挥、警卫学专业招收文史和理工类考生,其中边防管理专业限英、日、俄语种,边防指挥、警卫学专业限英语语种,其它5个专业招收理工类考生,限英语语种;
5.报考公安海警学院的考生应为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理工类本科专业包括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四个专业,理工类专科专业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边防通信指挥两个专业,文史类专科专业包括边防船艇指挥、部队后勤管理两个专业。
(二)政治条件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是公安机关、公安现役部队培养合格人民警察、现役警察的摇篮,要求培养的人才必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因此,各有关中学应本着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做出全面、准确的鉴定。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考生的政治思想考核,除按照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8条、第9条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下称政审)。政审工作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并填写《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招生政审表》(下称《政审表》),由所长和政审民警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政审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