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技工学校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技工学校招生不受年龄、地区、职业、户口限制,招生对象是具有本市户口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和其他社会人员,在津经商、工作的外埠人员子女可自愿选择一所技工学校就读,市级(省部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还可以成建制招收外埠学生。高级技工学校设中技部和高技部,中技部的招生对象与技工学校相同,市级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经批准可以开设高级技工班。高技部和高级技工班的招生对象是应届、往届高级中等学校《技工学校、中专、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已经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和其他社会人员。
4.技工学校招生对户口有哪些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技工学校按计划招收的“农转非”学生,只限本市学生,在学期间按暂住人口管理,毕业后先到定向培养单位就业,签订5年以上的用工合同,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后,可以办理“农转非”手续,技工学校招收的其他学生,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埠户口,均不涉及户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