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1-17 06:41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国家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 联系方式: 022-26748181
  • 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2021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在岗人员。
3.年龄在18以上,原则上不大于45周岁;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中和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2021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章程

第三条根据《2021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2020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乡村管理干部和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
3.在津服役或从天津登记服役的退役军人,可不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需提供相关证明);
4.年龄符合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要求,原则上为18周岁至45周岁。

2020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三条根据《2020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2019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面向企业在岗职工扩招简章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在岗职工。
3.职工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2019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学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在天津市的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学院在天津市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二十条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一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2019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提前批)面向天津市招生简章

(一) 报名条件
参加2019年天津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成绩达到专科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

2019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蓝印户口或居住证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3.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2019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三条根据《2019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实施办法》规定,已被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如符合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报名参加考试,只能报考普通高考本科各批次的志愿。如考生被普通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春季招生高职院校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普通高考本科层次录取资格,春季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2018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十八条 学院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在天津市的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学院在天津市招生简章或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