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6日—19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考试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学校代码为4102,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4.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4月24日8:00—17:00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2)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职学校公章或所在单位公章的证明信,待学院单独考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