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凡符合条件的初中或高中应、历届毕业生均可报读。
优惠政策:1、凡农村户口、县镇非农业户口以及城市困难的学生可连续两年每年享受国家金1500元/年补助。2、库区移民、扶贫异地安置、城镇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家庭子女及退伍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大龄孤儿等特定人员,在享受国家金的同时每年再获1800元补助。3、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者可获自治区政府奖学金2000元。4、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政府签署的《关于共建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协议》精神,国家将在民族地区逐步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正式文件下达后我校将实行免费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