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职院校和国家、省示范性中职学校设立高职专业学院,教学点设在中职学校,按广东省教育厅粤教考函[2019]40号文件,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与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共同设立高职专业学院,招生对象: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学制为两年。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学生符合试点高职院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试点高职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二、高职专业学院试点班报考基本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参加了2019年广东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考生。
2、获得中职毕业学校或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报考资格。
3、补报名条件:符合条件的广州市中职学校(中专、职中、技工)应届毕业生及广州市户籍的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推荐,中职学校本省户籍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中职学校毕业生由居住地所在地市政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推荐)。考生只能报考设置在推荐单位所在地市的高职专业学院,不得跨地市报考。
4、已被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三二分段、高职院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专业学院的录取;被2019年高职专业学院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
5、考生欲了解相关的新高考信息可直接登录广州市招考网http://www.***.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cn。请考生牢记自己的考生号及密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位考生必须加入学校招生办设置的高职专业学院报考QQ群:,加入群请备注学校+班级+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