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
  • 更新日期:2023-02-25 08:18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省级示范高职院校
  • 联系方式:027-88116071
  •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白沙洲大道519号

2021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考生问答

答:我校是全国税务系统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三十多年来,学校为税务系统和地方经济发展输送了8万多名毕业生,在财税领域享有盛誉。
学校形成以财经类专业为主体、其他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开设有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财富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资产评估与管理、工程造价、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软件技术等13个专业,学校大数据与会计(会计)、财税大数据应用(税务)两个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重点专业,并于2019年7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财税大数据应用(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财富管理(投资与理财)3个专业被省教育厅立项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其中财税大数据应用(税务)、财富管理(投资与理财)2个专业已通过评审验收,确立为省级特色专业。华润新龙物流实习实训基地被省教育厅命名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学校被省商务厅、省教育厅共同认定为第二批湖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训)基地。学校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共有财务共享服务、智能财税、智能估值、网络建设与运维、网络安全与运维等5个证书获批为试点证书,试点学生考试通过率达80.3%。根据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中国专业、全面并具有第三方公正性的教育数据咨询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学校毕业生对母校的满意率高达95%,在全省同类高职高专院校中名列前茅。

2020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入学考试,达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有一定英语基础的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均可报名。

2020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六条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院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第七条 招生机构、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2、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原则与规定,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开选才的原则。3、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报考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则依次录取二、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空额计划调剂到相应专业,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艺术类专业录取根据投档来考生(专业成绩达生源省美术类省考专科线,文化成绩达生源省艺术类专科批次线)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以文化分高优先录取。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6、执行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7、学校不限定考生所学外语语种,只提供英语教学。

2020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会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高等学校入学考试,达到湖北财税职业学院专科录取分数线,有一定英语基础的高中毕业生或中职毕业生,与我院其他专科专业同一批次(高职高专批文理类)录取。

2019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考生问答

答:我院是全国税务系统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学院牵头70多家理事单位组建了湖北省第一个财税类职业教育集团--湖北财税职业教育集团。

2016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新生学费奖助及减免政策

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是全国税务系统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拥武汉中心城区的区位优势,师资力量雄厚,教育经验丰富,学生技能大赛成绩斐然,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考。对于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2016级新生,符合条件者将享受以下学费奖助政策:
(一)高分奖励政策。在湖北省按科类达到本科线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高分考生,一次性减免一年学费;达到本科线(含)以上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考生,每人一次性减免学费2000元;低于本科线10分以内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考生,每人一次性减免学费1000元。
(二)招生精准助困政策。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的系列政策精神,对于家庭困难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考生,一次性减免学费2000元,并纳入学院贫困生库,作为国家金优先评审对象(办理时需提供低保户或建档立卡贫困证明)。

2016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考生问答

答:我院是全国税务系统唯一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隶属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学院毕业生可报考湖北省国税、地税系统公务员。学院牵头70多家理事单位组建了湖北省第一个财税类职业教育集团--湖北财税职业教育集团。

2016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二、招生对象、条件及报名费
(一)招生对象:2016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2015年湖北财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六条 招生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我院录取批次分数线,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2015年湖北省技能高考政策宣传问答

答:技能高考招生对象为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专)的应届、往届相近专业毕业生。
(四)中职生如何参加2015年技能高考报名、考试?
答:技能高考包括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综合考试和技能考试。其中文化综合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技能考试由相关组考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从2015年开始,参加技能高考的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参加技能高考报名,报名时间与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步(2014年11-12月)。考生6月初在高考报名所在地领取技能高考文化综合考试准考证。
应届中职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由于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户口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市(州)两级教育考试机构同意后报名。往届中职毕业生一律在户口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考。
(五)考生如何参加2015年技能考试?
答:从2015年开始,技能考试时间安排在当年4月份,考试地点原则上设在组考院校。参加技能高考报名的考生凭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和二代身份证在相关组考院校规定时间内前往考点进行技能考试的确认,领取技能考试的准考证,并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六)技能高考考生文化综合考试报名号和准考证号的含义及编排是怎样的?
答:技能高考考生文化综合考试的报名号和准考证号与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生一样全省统一编排,报名号和准考证号的编排方式一致,均用考试类型代码和科类代码区分。
考生报名号共14位数字,左起第一、二位为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三至八位为省、市(州)、县(市、区)代码,第九位为考试类型,第十位为科类代码,第十一至十四位为某市(州)、县(市、区)内考生顺序号。文化综合考试准考证号共9位,左起第一位为考试类型,第二位为科类代码,第三位至五位为考点代码,第六位至七位为考场代码,第八至九位为座位号。
报名号左起第九位以及准考证号左起第一位是考试类型代码,报名号左起第十位和准考证号左起第二位是科类代码。这些代码的含义如下:“81”为技能高考学前教育专业,“82”为技能高考会计专业,“83”为技能高考护理专业,“84”为技能高考建筑技术类,“85”为技能高考农学类,“86”为技能高考旅游类,“87”为技能高考计算机类,“88”为技能高考电子类,“89”为技能高考机械类。
(七)技能高考复习备考的依据是什么?
答:技能高考的文化综合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编写并公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卷面总分为21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90分,英语30分。
技能考试内容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大纲和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技术等级标准制定,分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考试总分为490分。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94分(含)以上为合格,293分(含)以下为不合格。技能考试大纲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审定后公布。机械类、电子类和会计专业技能考试办法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制定,计算机类、建筑技术类和旅游类技能考试办法由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制定,护理专业技能考试办法由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农学类技能考试办法由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制定,学前教育专业技能考试办法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制定。文化综合考试大纲和技能考试办法统一在考试前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布。
此内容仅供参考,详细请看招生信息、湖北财税职业学院官网 、或当地教育部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