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录取政策依照《山东省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即初中后“3+4”本科招生对象为具有聊城市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聊城市初三年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成绩在聊城市排序前50%的考生;“3+2”专科招生对象为全省初中应届毕业生,参加学籍所在地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地普通高中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
考生按照聊城市及其它地市招生机构要求的时间统一填报聊城大学3+4本科学前教育专业、3+2专科学前教育或初等教育专业志愿,由各市招生机构统一投档,经学校面试合格,在公布的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并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