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士官招收:对获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资格证书的我院毕业生,可直接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参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人社部发[2010]57号文件)。
3、对口升学:在我院学习期满,可通过保送、单招、对口升学进入到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继续学习深造。
4、订单培养:学生入学参加我院与企业签订的订单培养班,毕业后直接到企业就业(我院订单班有:双汇班、银鸽班、一汽丰田班、德国博世班、波司登服装班、中达电子班、连通集团蒲公英班等)。
5、保证就业:新生入学与学院签订就业安置协议,毕业后安排工作,人社部门办理就业报到和档案托管手续,为毕业生提供终身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