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介于13周岁和25周岁之间(1993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文化部和原国家教委规定的幼功类专业(戏曲、音乐、舞蹈、杂技等艺术门类中的表演、演奏类专业),可招收13周岁以下的初中在校生、小学生(含小学在校生和小学毕业生,下同);
3.身体健康,且具备学习艺术体育专业基本素质者;
4.五年制高职只招收参加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报考乐山师范学院各联办校单独招生的听力障碍考生,其招生办法由乐山师范学院另行向考生公布)。
(二)下列对象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初中在校生和小学生(幼功专业除外);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