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对象
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20届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其以上学历的人员。不招收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毕业生和大学、网络学院、国(境)外高校以及其他非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学历的毕业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做好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本次招考900名总计划内,计划定向招考约38名(其中女性约2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取得2018、2019、2020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高专、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具体招考人数将根据笔试情况在总招考计划范围内实行动态调拨机制。
五、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199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大专(高专、高职)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即1997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退役士兵,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28周岁,即1992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